商標轉讓平臺購買名人商標需謹慎
來源:m.gugoo.cn 發表日期:2015-08-03 已有593人次閱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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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效應是不可估量的,不論是企業還是個人對于這一點都有所認知,因此一些企業在創業初期,為了能夠讓自己的產品銷路更寬,受到更多人的關注,產品所使用的商標會以名人為主,一些企業不僅在設計方面遵循這個理念,在商標轉讓平臺上也會按照這樣的方式來進行操作,要知道這樣的做法是存在很多風險性的。
舉一個最經典案例能夠將這件事情說的清楚明白,讓大家更容易理解。易建聯這個名字大家都不會陌生,2006年階段易建聯要用自己的名字做商標注冊進行產品的銷售,當其準備注冊的時候就發現自己的名字早在2003年已經被其他的企業所注冊,并使用,這個企業在該品牌商標上投入了大量的資金,易建聯想要回自己的商標,這自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其使用該商標的企業并不肯妥協,此種情況下,易建聯立刻就訴諸法律途徑,由于其名字屬于易建聯本身,所以易建聯輕松的就獲得了官司的勝利,這是很有代表性的一個案例,使用名人的名字作為商標雖然能夠產生的效果非常出眾,但是一旦名人索要自己的名字商標,那么企業只能讓出,在這方面沒有任何特殊性可言,為了能夠讓自己的企業擁有更出色的發展,在商標轉讓平臺上,一定不要以我國名人名字為選擇目標。
其實之所以一些企業想要選擇名人的名字為商標,其要點不外乎想要擴大知名度,這一想要達到并不僅有一條途徑,也可以通過其他方式,例如大家耳聞能詳的詞匯或者是約定俗成的一些俗語都可以成為商標,這樣在擴大影響范圍力方面并不比名人的名字差,而且在后期也不會有任何麻煩產生。想要讓商標擁有更為出色的影響力,經營后期品牌力量不會受到任何影響,商標選擇方面就一定要細致,不要以會產生官司或麻煩的商標為目標,在商標轉讓平臺上一定要以能夠自主使用,不牽涉到其他人知識產權的商標為主要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