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轉讓平臺進行商標購買需關注商標一次用盡問題
來源:m.gugoo.cn 發表日期:2015-12-04 已有476人次閱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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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任何國家商標法都是在不斷完善中的,在我國也是如此,在此前很長一段時間商標應用中并沒有一次用盡這一政策法規,因此在商標轉讓平臺上或是在其他渠道進行商標購買,都會有用戶遇到因為商標應用權限不能一次用盡問題,受到這一問題影響的企業并不在少數。
以上問題比較典型的案例有喬杉科技有限公司同廣東壹號大藥房侵權商標案件,在該項案件中商標的持有人將商標進行授權銷售時,并不是僅僅給一家企業進行使用,而是在線上以及線下分別給不同的代理人進行使用,這讓商標獲得人在利潤方面受到了嚴重的侵害。目前商標政策法規已經明確了商標權利一次用盡原則,未來各個企業在商標轉讓平臺中進行商標購買的時候一定要關注此種一次用盡原則。
在此次這方面的法規規定中表明,任何一個商標銷售者,在商標轉讓平臺上或在其他渠道中進行商標銷售時要注明所銷售的商標權利是一次用盡還是可以進行二次銷售,企業在商標轉讓平臺上進行類型商標購買時,一定要對這一條例進行仔細查看,看其商標是否是一次用盡原則,如果其所銷售的商標并不是一次用盡原則,那么仔細考量是很有必要的,這樣的商標購買價值會降低。
每個企業所具有的資質并不相同,在進行產品生產時工藝也不盡相同,無論是質量還是產品地區知名度方面都有著差異性表現,如果所購買的商標并不是一次用盡商標產品,那么未來很可能和其他使用此種商標的廠家相沖突,一旦對方所生產的產品在質量上比較低劣,那么會給品牌商標帶來極大的負面影響,想要贏返回這種負面影響是極為困難的,原因就在于另一方使用該品牌的企業產品在不斷的生產制造進入到消費領域之中,只要一方沒有把質量關把好,那么所有使用此種商標的企業都會受到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