硒鼓翻新用商標轉讓平臺尚未銷售商標主犯被判刑
來源:m.gugoo.cn 發表日期:2016-01-12 已有403人次閱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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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商標轉讓平臺的商標具有著便于記憶以及商標高端的特點,很多非法商販都將念頭打在了平臺上,就在2015年12月末大連甘井子區法院對,,報廢硒鼓重新翻新進行銷售的張某以及陳某、徐某、王某等人判以一年零六個月的有期徒刑,并對4人進行了總數達28萬元的罰款。
從2014年初,犯罪嫌疑人徐某以及王某等人就開始進行報廢溪谷的翻新銷售,所制作的硒鼓多數情況下并不能正常使用,為了能夠讓硒鼓賣出更好的價錢,增加銷量,張某以及陳某等人在硒鼓上私自粘貼惠普,佳能以及聯想等商標。后期為了能夠在產品銷售時有效的躲避檢查,犯罪嫌疑人在商標轉讓平臺上找到還未銷售出的著名商標進行使用。
由于商標轉讓平臺上正在銷售的商標并未在市場上流通,因此這樣商標的產品給防偽檢查帶來了很大的阻力,也正是因為如此原因張某等人的翻新硒鼓銷售額數量飛速增長,為了獲得最大的利益張某等人將各種還沒在市場上流行的商標應用在自己的產品之上,后期完全以此類型商標為主要商標進行使用,涉案金額達到46.78萬元。在審判中法官宣布張某等人不僅制造三無產品,更為重要的是造成了商標侵權,因此從嚴判處。2015年度大連發生的此類案件達到了173起。
在我國商標轉讓平臺上的各類別商標被侵權是很嚴重的,實際上這種狀況不僅在我國發生,在世界上的其他國家也都有同樣的狀況發生,美國,意大利,荷蘭每年在商標平臺上所發生的商標侵權案件都會達到數千例,為了在根本上遏制這種行為的發生,各個國家都在仿冒商標三無產品的查處方面投入了巨大的力度,想要讓市場獲得良性發展,那么就一定要關注各種類別的假冒商標問題,從根本上杜絕這種問題發生能夠給企業產品銷售帶來更好的環境,給大眾消費群體利益帶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