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下稱騰訊公司)欲將旗下產品騰訊QQ應用程序運行過程中有消息傳來時播放的“嘀嘀嘀嘀嘀嘀”聲音,作為聲音商標申請注冊在提供互聯網聊天室等服務上,被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下稱商標局)與商標評審委員會(下稱商評委)以缺乏商標應有的顯著特征為由,接連駁回了其注冊申請。隨后,騰訊公司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日前,法院受理了騰訊公司的訴訟請求,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中國商標網信息顯示,騰訊公司于2014年5月提出第14502527號“嘀嘀嘀嘀嘀嘀”聲音商標(下稱申請商標)的注冊申請,該商標由6聲短促且頻率一致的“嘀嘀嘀嘀嘀嘀”的聲音構成,指定使用在計算機輔助信息和圖像傳送、提供互聯網聊天室、電子郵件等第38類服務上。
經審理,商標局作出駁回申請商標注冊申請的決定。
騰訊公司不服商標局作出的上述決定,于2015年9月向商評委提出復審請求。
商評委經審理認為,騰訊公司提交的證據雖然能夠證明其QQ應用程序具有較高知名度,但是該案申請商標的聲音標識僅為QQ應用程序所包含的標識某一功能的聲音,且該聲音較為簡單,缺乏獨創性,指定使用在提供互聯網聊天室等服務上,缺乏商標應有的顯著特征,難以起到區分服務來源的作用。據此,商評委作出對申請商標不予核準注冊的復審決定。
騰訊公司不服商評委上述復審決定,隨后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騰訊公司訴稱,QQ應用程序在運行過程中有消息傳來時播放的“嘀嘀嘀嘀嘀嘀”聲音即為申請商標的聲音標識,申請商標能直接對應QQ應用程序所提供的即時通訊服務。同時,申請商標的聲音標識“嘀嘀嘀嘀嘀嘀”由6聲短促且頻率一致的聲音構成,具備聲音商標應有的顯著性,能夠起到區分服務來源的作用,而且經過騰訊公司的長期使用,申請商標的知名度和顯著性不斷增強,相關公眾能夠有效加以識別。
騰訊公司請求法院撤銷商評委作出的對申請商標不予核準注冊的復審決定,并判令其重新作出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