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陳女士在微信群里說同行李先生夫妻和李先生經營的公司是騙子,因此被李先生以侵犯名譽權起訴到了法院。近日,于洪區人民法院審理這起名譽權案時,微信群中的圖片成了關鍵證據。
微信里發信息成被告
陳女士和李先生都是沈陽某五金市場個體商戶,都從事銷售地暖分水器,雙方經常有生意上的往來。今年5月,李先生以侵犯名譽權為由,將陳女士起訴到了于洪區人民法院。
李先生說,從2014年2月至2016年5月底,自己一直給陳女士供貨,陳女士拖欠了近4萬元貨款沒給。今年3月底,陳女士拿著錢前來訂貨,卻拒絕支付先前拖欠的貨款。因為多次追要未果,自己就把陳女士這筆貨款拿來沖抵上了上次拖欠的貨款,因此也就沒有給陳女士發貨。
李先生說,陳女士要是對這筆貨款有異議,完全可以通過正當途徑解決,但沒想到,陳女士與前夫不顧事實在五金城張貼公告,并在微信群里發布消息,稱自己的公司是騙子公司,造成公司經營收入急劇下滑。
被告不承認反訴沒成功
得知自己被李先生起訴后,陳女士認為雙方之間不存在拖欠貨款的情況,并沒有詆毀李先生個人名譽,遂提起了反訴將李先生起訴到了法院。
陳女士稱,今年3月底,自己和李先生簽訂了先付款后發貨合同,將貨款支付給了李先生,李先生拿到貨款后卻拒不發貨,要求法院撤銷合同,判李先生返還貨款。
于洪區人民法院對兩案合并審理,認為李先生的訴訟請求基于侵權法律關系,陳女士的反訴請求基于合同法律關系,兩者訴訟請求基于不相同法律關系,因此對于陳女士的反訴請求,法院不予審理。
微信侮辱人被判賠禮道歉
于洪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在沒有提交證據證明李先生存在詐騙行為的情況下,陳女士在兩個共計近200人的微信群中發布使用“行騙”、“騙局”等具有較為明顯人身侮辱性質的用語,有失妥當,超出了正當評論、批評的范圍。
微信群具有幾何擴散式特點的傳播方式,李先生從事管業經營,陳女士在管道報價微信群、管材料報價微信群中發布這些言論,會導致在一定公開范圍內的公眾對李先生社會評價的降低,陳女士的行為侵害了李先生的名譽權,依法應當承擔侵權的民事責任。
最終,法院依法判決陳女士停止侵權,并在兩個微信群內發布致歉聲明,向李先生賠禮道歉,其道歉內容需要經法院核準。如果陳女士拒不履行,法院將在全國公開發行的媒體上發布由法院擬定的致歉聲明,費用由陳女士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