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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移轉申請/注冊商標申請書(官方樣式)
轉讓人名稱(中文):義烏市雙童淘金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英文):
轉讓人地址(中文):浙江省義烏市北苑路378號7樓
(英文):
受讓人名稱(中文):XXXXXXXX有限公司
(英文):
受讓人地址(中文):浙江省杭州市XXXXXXX大廈5樓502室
(英文):
郵政編碼:322000
聯系人:童文華
電話:0579-85188720
外國受讓人的國內接收人:
國內接收人地址:
郵政編碼:
商標代理機構名稱:義烏市名尚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商標申請號/注冊號:110987988
是否共有商標: □ 是 □ 否
填寫說明
1.辦理轉讓/移轉商標注冊申請或轉讓/移轉注冊商標的,適用本書式。申請書應當打字或印刷。轉讓人/受讓人應當按規定填寫,不得修改格式。以下填寫說明適用于移轉。
2.商標轉讓由轉讓人和受讓人共同提出申請。
3.轉讓人/受讓人名稱、轉讓人/受讓人章戳(簽字)處加蓋的章戳(簽字)應當與所附身份證明文件中的名稱一致。轉讓人/受讓人為自然人的,應當同時在姓名后面填寫證明文件號碼。
4.轉讓人/受讓人地址應冠以省、市、縣等行政區劃名稱并按照身份證明文件中的地址填寫,證明文件中的地址未冠有省、市、縣等行政區劃的,應增加填寫相應行政區劃名稱。轉讓人/受讓人為自然人的,可以填寫通訊地址。
5.國內申請人不需填寫英文。
6.外國受讓人應當在申請書中指定其國內接收人負責接收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后繼商標業務的法律文件,國內接收人地址應冠以省、市、縣等行政區劃名稱詳細填寫。
7.轉讓前為共有商標或轉讓后為共有商標的,應當在“是否共有商標”欄選擇“是”;非共有商標選擇“否”。
8.共有商標申請轉讓,申請書首頁轉讓人/受讓人名稱/地址填寫代表人的名稱/地址,其他轉讓人/受讓人共有人依次填寫在申請書附頁上(可再加附頁)。非共有商標的,不需提交附頁。
9.集體商標轉讓的,受讓人需提交商標使用管理規則和集體成員名單;證明商標轉讓的,受讓人需提交商標使用管理規則。
10.委托商標代理機構申報的,應當填寫代理機構名稱并在“代理機構章戳/代理人簽字”處由代理人簽字并加蓋代理機構章戳。未委托商標代理機構的,不需填寫。
11.一份申請書填寫一個商標申請號/注冊號。
12.轉讓人/受讓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當在“轉讓人/受讓人章戳(簽字)”處蓋章。轉讓人/受讓人為自然人的,應當在此處簽字。所蓋章戳或簽字應當完整清晰。
13.申請按類別收費,一個類別受理轉讓注冊商標費為1000元人民幣,由受讓人繳納。
14.申請事宜并請詳細閱讀“商標申請指南”(www.sai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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