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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注冊人對市場上或廣告中出現的涉嫌侵犯自己注冊商標(包括防御商標和聯合商標)專用權的行為,應當采取積極主動的態度和下列措施予以應對:
第一,進行必要的合法的調查和法律咨詢,搜集證據。
第二,向涉嫌侵權人提出強烈抗議和交涉,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權行為。
第三,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投訴,請求制止侵權行為。
第四,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要求對方賠償損失,消除影響,賠禮道歉。
第六,對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職權主動查處的案件,要積極配合,提供《商標注冊證》及其他證據和線索。
第七,對可能出口的侵權產品,要請求海關扣押。
第八,對涉嫌犯罪的,要立即向公安部門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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