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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示侵權原因: 1、高額利潤的誘惑。假冒國際品牌產品,通常情況下可以獲取高額利潤。而且因為品牌效應,銷售比較容易。由于高額利潤的驅使,致使侵權或假冒精品名牌產品的不法行為屢禁不止。 2、現行政策法規存在缺陷且執法力度不夠。近幾年來,為規范市場,雖然我國政策法規立法數量逐漸增多,但至今尚未有一部完整、系統的法律法規來確認市場執法和監督管理機構名稱、地位、取權與體制。 行政執法手段缺乏,難于震懾不法分子。作為商標侵權的一個重要執法部門,當前工商行政管理體制與嚴格依法行政、行政法治的建設與經濟的發展還有不相適應的環節。 3、許多消費者偏品牌而不重產品本身,這也是產生商標侵權的一個溫床。商標一開始就是用來讓顧客識別的,當這一信息被定位以后,顧客就只認牌子而不管其他了。其實,社會發生了分工,商標開始異化,PRADA、LANCOME等一些國際知名企業認為設廠不經濟,便把加工的任務交給了其他生產者,公司則全力創立品牌,并且也不一定做整個市場的營銷。但一些消費者只重視商標,而忽視了商標所代表的商品品質和內涵,從而導致一些打擦邊球的產品得以在市場上走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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