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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駁回有部份駁回,有完全駁回,您看下商標駁文上怎么寫的。如果還有部份商品,那商標還是有效的,只是只能用剩下的商品。 商標駁回的相對理由:
1、同一類別相同商標的;
2、同一類別近似商標的;
3、同一類別中商標有部分相同、部分近似的;
4、不同類別卻是保護同一種商品的;
5、不同類別卻是保護類似商品的;
6、相同商標或近似商標,申請日期在后的;
如果商標駁回的理由是相對理由,我們可以依照《商標法》第三十二之規定,如申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 1.png
商標駁回復審注意以下幾點: 1、復審申請法定時間期限只有15天,猶豫不得,想要商標就立即行動;盡快的準備復審材料。
2、復審部門為商標評審委員會,而不是審查時期的商標審查部門;
3、復審是一次為自己爭取權利的行政救濟措施,而不是駁回就死路一條;
4、復審是當事人自愿行為,可以主張復審,也可以放棄復審;主張復審,可能會獲得初審公告;放棄復審,永遠沒有獲得初審公告的機會;
5、復審須提交符合規定的書面材料、《商標駁回通知書》原件其他文書,目前不支持口述,電子文檔,錄音資料等形式;
6、復審的主體資格必須限于申請注冊人;
7、復審必須有具體的復審請求和事實依據;
8、復審必須依法繳納復審費用;
9、申請注冊人無力提出復審的,可以委托代理組織;
小編在這里提醒您:商標在注冊之前應當經過專業的查詢,盡量降低被駁回的可能性,縱然審查之后收到《商標駁回通知書》的企業,只要不是違反《商標法》規定的禁止性條款,可對商標駁回的理由進行分析,適當的進行商標駁回復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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