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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被撤銷最常見的就是: 1、撤三。商標法規定,注冊商標成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稱或者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商標3年不使用,任何人都可以向商標局提起撤銷申請,然后由商標注冊人提交商標使用證據,如果提交不出來,商標局就會撤銷。 2、不規范使用注冊商標及改變商標注冊信息。商標法規定,商標注冊人在使用注冊商標的過程中,自行改變注冊商標、注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期滿不改正的,由商標局撤銷其注冊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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