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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使用證據保留方法如下: (1)商標的使用人。商標所有人或者被許可人對商標的使用都視為該商標的使用,當然被許可人使用的證據需要輔助提供商標許可使用合同。 (2)商標的使用時間。如果有人對你的商標提起了撤銷三年不使用申請,那么你提供的證據必須卡在該撤銷三年不使用申請之日的前三年內,超前或過后都不算有效證據。因此,如果你的商標每閑置二年多就需要使用一下,并保留好證據,這樣就不怕別人提撤銷三年不使用了。 (3)商標的圖樣。商標是區別商品來源的標記,因此,商標的使用自然離不開商標圖樣本身。你提供的證據必須能夠清晰的體現該商標的圖樣,最好使用商標和注冊商標是完全對應的,當然,如果整體顯著識別部分沒有改變,在法律上也應視為對注冊商標的使用。 (4)使用地域。商標保護具有地域性,在中國注冊的商標只能在中國領域得到保護,在中國注冊的商標只有在中國領域使用才視為商標的使用,所以在準備使用證據時一定挑選在中國領域內形成的使用證據,你的商標在美國使用的再火也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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