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標侵權投訴程序 1、中國境內商標所有人可以直接向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投訴商標假冒侵權案件。 2、中國境內商標所有人可以委托他人投訴,但應提交由委托人簽署的法人授權委托書。委托商標代理組織投訴的,應出示能證明該組織具有代理資格的有效證件。 3、境外(含香港、臺灣)商標所有人要求保護其商標專用權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應委托具有涉外商標事宜代理權的商標代理組織代理投訴。 4、群眾舉報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職權主動查處的案件,不受上述條件的限制。 5、商標侵權投訴應提交以下書面材料: (1)、投訴書。列明被投訴人、被投訴人地址、侵權事實、投訴要求、法律依據以及投訴人姓名或名稱、地址、聯系電話、投訴日期、代理人相關文件。 (2)、營業執照。交復印件的需原發照機關加蓋公章。 (3)、商標注冊證。交復印件的需經商標所有人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加蓋公章。 (4)、侵權證據,包括侵權實物、商標標識、有關票據或照片等。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訴不予受理: (1)、被投訴人不明確的。 (2)、所投訴的侵權事實不清楚的。 (3)、所提供的投訴書件不齊全,超過三天沒有補齊的。 (4)、超出本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區域管轄范圍的。 (5)、投訴人就同一事實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