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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有效期滿未提出續展、寬展申請,或商標局已注銷的商標,他人已向商標局提出該注冊商標連續三年停止使用的;擅自改變了注冊商標的文字、圖形及其組合的,未經有關部門批準,自行改變注冊人名義、地址,以其他事項而未辦理變更手續的。都不可以轉讓的哦。
② 一個注冊號用于二種類別或多個類別的商標不可以分開單獨轉讓,商標注冊中指定該商標可用于兩種以上的商品時,如果它們屬于非類似商品,可以對每種商品的商標單獨轉讓,但如果它們屬于類似商品則應全部轉讓。允許此類商標分割移轉,會違反商標法的規定,造成同一商標在類似商品上有兩個商標注冊人同時使用,從而發生不同廠家商品混淆。
③商標有多個共有人,那么某一人是不可以單獨未經其他共有人同意不得自行轉讓的哦。注冊商標屬于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共有時,每個共有人如要轉讓屬于自己的那部分權益,必須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④商標是自己的但是已經許可他人使用的商標不得隨意轉讓。商標注冊人已許可他人使用的商標,在許可期內如將其專用權轉讓給第三人,必須征得被許可人的同意;并且只能在解除原使用許可合同后,才能辦理轉讓注冊。
⑤商標受讓人在商標使用中,如果商品粗制濫造,以次充好,欺騙消費者的,其轉讓注冊可能導致被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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