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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撤回商標注冊申請呢?主要需要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商標注冊申請人在其申請注冊的商標刊登注冊公告之前,由于某種原因不需繼續注冊商標時,可以向商標局提出申請,撤回該商標的注冊申請。
具體申請要求如下:
一、撤回商標注冊申請辦理途徑
申請撤回商標注冊申請有兩條途徑:
(一)委托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二)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的商標注冊大廳來辦理。
二、撤回商標注冊申請辦理步驟
(一)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申請人可以自愿選擇任何一家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所有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都公布在“代理機構”一欄中。
(二)申請人直接到商標注冊大廳辦理的,申請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驟辦理:
準備申請書件→在商標注冊大廳受理窗口提交申請書件→在打碼窗口打收文條形碼→查收準予撤回通知書。
三、撤回商標注冊申請書件的準備
申請撤回商標注冊申請的,應提交如下書件:
(一)撤回商標注冊申請書并加蓋單位公章;
申請人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名,并由經辦人簽字;
(二)原受理通知書;
(三)直接到商標注冊大廳辦理的,提交申請人的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或者加蓋申請人印章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申請人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證復印件。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提交申請人的營業執照副本的復印件;
(四)直接到商標注冊大廳辦理的,提交經辦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并出示原件,在申請書上當面簽字;
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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