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誠勿擾商標侵權案的判決:1月16日晚,當許多電視觀眾坐在電視機前,準備像往常一樣觀看江蘇衛視節目《非誠勿擾》時,卻發現其名稱已更改為《緣來非誠勿擾》。一檔開播了6年的名牌電視欄目,為何改變其已經取得極大知名度的欄目名稱?這還要從一起持續了近3年的商標侵權案說起。
名牌被訴,三年兩審終見分曉
《非誠勿擾》系江蘇衛視播出的一檔婚戀交友類電視節目,于2010年元月開播,很快走紅,成為國內家喻戶曉、收視率極高的電視節目。
然而這一名牌欄目,卻在2013年2月被訴侵權。2009年2月16日,原告金阿歡向國家商標局申請“非誠勿擾”商標,并于2010年9月7日獲得了商標注冊證,核定服務范圍為第45類,包括“交友服務、婚姻介紹所”。
江蘇衛視《非誠勿擾》開播后,金阿歡認為,《非誠勿擾》是婚戀交友節目,與自己獲得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第45類的“交友服務、婚姻介紹所”服務類別相同,同時《非誠勿擾》與自己商標的名稱也完全相同,故認為江蘇衛視一方侵害了自己的商標專用權,遂于2013年2月向深圳市南山區法院起訴江蘇省廣播電視總臺及合作伙伴深圳市珍愛網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要求停止侵權。
一審法院認為,江蘇電視臺的《非誠勿擾》電視節目雖然與婚戀交友有關,但終究是電視節目,相關公眾一般認為兩者不存在特定聯系,不容易造成公眾混淆,兩者屬于不同類商品(服務),不構成侵權,遂于2014年12月駁回原告金阿歡的訴訟請求。
隨后,原告金阿歡提起上訴。2015年12月,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撤銷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法院的一審判決;被上訴人江蘇省廣播電視總臺立即停止侵害上訴人金阿歡“非誠勿擾”注冊商標行為,即其所屬的江蘇衛視頻道于本判決生效后立即停止使用《非誠勿擾》欄目名稱;被上訴人深圳市珍愛網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害上訴人金阿歡“非誠勿擾”注冊商標行為,即于本判決生效后立即停止使用“非誠勿擾”名稱進行廣告推銷、報名篩選、后續服務等行為。
商標侵權,反向混淆不可忽視
本案中,被告應訴的主要抗辯理由包括:1、《非誠勿擾》欄目名稱不是商標性的使用;2、《非誠勿擾》是電視文娛節目(第41類),與原告的“交友服務、婚姻介紹所”(第45類)類別不同,不存在交集、不存在識別混淆。故不構成對原告商標權的侵害。
對此,原告認為:電視節目本身是一種服務,電視欄目名稱的使用本身就是商標性使用,《非誠勿擾》欄目名稱就是將“非誠勿擾”作為服務的標識即服務商標使用。
其次,從商標的定義與功能看,當從事某一類服務超出該行業的一般性特征并延伸覆蓋其他類服務時,必須予以必要的審慎并避免與覆蓋類別服務中的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發生沖突。《非誠勿擾》電視節目不是通常的娛樂節目,而是婚戀交友節目,并非專業演員上場,而是求婚“真人秀”。《類似商品與服務區別表》不構成對本案商標侵權認定的障礙,應讓位于司法解釋關于類似商品和服務的認定標準。《非誠勿擾》婚戀交友服務與原告的服務應認定為相同類別。
深圳中院二審認定,江蘇電視臺《非誠勿擾》節目,從服務目的、內容、方式、對象等判定,其均是提供征婚、相親、交友的服務,與上訴人“非誠勿擾”商標注冊證上核定的服務項目“交友、婚姻介紹”相同。
同時,江蘇電視臺通過江蘇衛視播出《非誠勿擾》,收取大量廣告費用,也在節目后期通過收取短信費獲利,足以證明系以營利為目的的商業使用,其行為構成侵權。在判定本案被上訴人是否構成侵害商標權時,不能只考慮《非誠勿擾》在電視上播出的形式,更應當考慮該電視節目的內容和目的等,客觀判定兩者服務類別是否相同或者近似。
二審判決書還特別指出,由于被上訴人江蘇電視臺的知名度及節目的宣傳,而使相關公眾誤認為權利人的注冊商標使用與被上訴人產生錯誤認識及聯系,造成反向混淆。
法律專家表示,本案與一般商標侵權案件的不同之處,就在于這是一起典型的反向混淆侵權案件。在一般案件中,商標持有人的商品或服務具有一定的知名度,而未經許可的商標使用人的商品或服務并不出名,其商標使用行為使得公眾誤認為其商品或服務與商標持有人的商品或服務具有關聯,從而造成兩種商品或服務的混淆。而在本案中,“非誠勿擾”商標持有人金阿歡的交友、婚介服務并不廣為人知,而江蘇衛視的電視節目卻具有很高知名度,因此江蘇衛視使用“非誠勿擾”商標的行為使得公眾誤認為金阿歡的服務與江蘇衛視的節目之間存在一定的關聯,造成了反向混淆。
在本案二審上訴過程中,原告也反復強調,由于江蘇電視臺的強力宣傳,已客觀上淹沒了原告的商標,不可避免地壓縮了法律預留給商標注冊人的權利空間、壓縮了權利人今后正常的品牌運行空間。
規避風險,注冊在先尤須牢記
在本案審理過程中,有人質疑金阿歡起訴江蘇衛視有商業炒作、惡意訴訟之嫌。
法律專家表示,這一質疑在法律層面上是不成立的。金阿歡是在2009年初向國家商標局申請“非誠勿擾”商標,并于2010年9月獲得通過,從此“非誠勿擾”就成為受國家相關法律保護、具有知識產權的商標,任何人和單位都不能侵犯。而江蘇衛視相親節目《非誠勿擾》是在2010年才正式開播,并且沒有申請注冊商標,按照“先到先得”的原則,該商標自然屬于金阿歡。法院作出侵權成立判決,既是對《商標法》等國家相關法律的維護,同時也是對商標持有人合法權益的保護。客觀而言,作為一個已經開播6年之久,在全國已經具有相當影響力和知名度,同時也得到無數觀眾喜愛的相親真人秀節目,《非誠勿擾》一朝改名,對節目的美譽度、影響力都會帶來不利的影響,但法律的權威性不容挑戰,它維護的是公平與公正,并不以人的感情為轉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