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眾多設計業者、工商企業者不斷收到北京北大方正電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方正電子”)發送的律師函,稱其廣告、裝潢的商標標識、企業名稱、廣告語等使用了“方正字體”從而構成“字體侵權”。真的構成侵權嗎?
字體侵權訴訟的情況
就目前筆者接受咨詢與了解的情況來看,設計業者、工商企業者多是購買了“方正字體”的軟件使用權后通過輸入法輸出“方正字體”,并用于印制商標標識、企業名稱、廣告語等。因此種情形最早被起訴的是廣州寶潔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寶潔公司”),事情發生在2008年5月,方正電子在位于中關村的家樂福發現,寶潔公司生產的55款產品的外包裝、產品標識、產品商標、產品廣告宣傳品上,大量使用了方正的字庫產品——方正“倩體”系列(細倩、中倩、粗倩)等5款字體,侵權產品包括“飄柔洗發露”、“飄柔精華素”等。經過數次交涉,同年8月,方正電子以侵犯美術作品著作權為由,將生產商寶潔公司和家樂福一起告上了法庭,要求寶潔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并銷毀所有帶有方正5款字體的外包裝、產品標識、產品商標、產品廣告宣傳品;家樂福立即停止銷售所有帶有上述字庫字體的產品;要求兩被告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連帶賠償經濟損失142萬元和原告為制止侵權行為支出的費用5.8萬元。該案于2009年6月18日一審開庭時方正電子當庭改變了訴訟請求,將涉案字體由方正倩體等5款字體減至倩體一種,賠償數額也由142萬元降至134萬元,撤銷了要求家樂福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請求。但是截止到本文定稿時,筆者尚未見到最終裁判文書。
字體侵權問題由來已久
實際上,方正電子在字體侵權方面“維權”的歷史,可謂源遠流長。在此之前的2007年8月,方正電子曾起訴過制作《魔獸世界》等知名游戲的廠商美國暴雪娛樂有限公司及其運營商上海第九城市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稱游戲《魔獸世界》大量使用了方正電子自主研發的方正字庫中的方正北魏楷書、方正剪紙、方正細黑等5款字體,侵犯了方正字庫的著作權,向被告索賠1億元人民幣,后在2009年將索賠金額從兩年前的1億元增至4.08億元。雖然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方正電子勝訴,但是僅判令被告賠償方正電子140萬元及合理訴訟支出5萬元,這與方正電子的主張相去甚遠。就此結果,各方均提出了上訴,法院尚未做出最終裁判。
更早之前,方正電子曾于2002年以濰坊文星科技開發有限公司和北京南宸電子技術有限公司將其12款字體字庫拷貝并改為文星某某字體侵犯其字體的美術作品著作權為由提起訴訟,并歷經兩審終審,最終由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裁定:方正蘭亭4.0字庫中字型是由線條構成的具有一定審美意義的書法藝術,符合著作權法規定的美術作品條件,受我國著作權法保護。
字體侵權的法律分析
通過前述可見,筆者認為,字體著作權被侵犯時,權利人至少可區分三種方式尋求保護,一是當字體字庫構成計算機程序及其有關文檔時,可以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被侵犯為由尋求保護;二是當字體字庫構成著作權法意義上的數字庫時,可以數字庫著作權被侵犯為由尋求保護;三是當字體字庫的單個字構成著作權法意義上的美術作品時,可以美術作品著作權被侵犯為由尋求保護。
但是,就設計業者、工商企業者的行為及其所收到的方正電子的律師函所陳述的情況而言,筆者認為其并不構成侵權。這是因為:一是,購買“方正字體”軟件使用權后的設計業者、工商企業者予以安裝使用為合法使用;當然,若使用的是盜版的“方正字體”的軟件,則屬于未經許可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權的軟件作品,構成侵權。二是,單純地記錄數據的數據庫是不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例如電話黃頁就是數據庫,其僅僅是對電話號碼進行簡單編排,獨創性較差,因此,不受著作權法保護。即便認為“方正字體”的數據庫具有獨創性,但是對計算機數據庫的侵權行為,限于全部或者實質性復制計算機數據庫的信息,設計業者、工商企業者僅選取個別文字,用于編輯、形成自己的成果,并沒有全部或者實質性地復制數據庫,甚至用于競爭性經營,因此也不構成侵權。三是,美術作品,是指繪畫、書法、雕塑等以線條、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構成的有審美意義的平面或者立體的造型藝術作品,可涵蓋字體,但字體并非完全等同于書法作品,只有具備書法的條件和特征的字體方可認為是書法作品,且某些計算機字體可能曾經是書法,但作為計算機字庫進行拆分、制作后只能在字庫軟件層次上得到保護。
至于方正電子相應字庫軟件的用戶使用許可協議中禁止用戶商業使用其利用該字庫軟件設計出來的具有相應字體的文字,排除了用戶的主要權利,是顯失公平的,該條款應被認定為無效。
雖然筆者認為購買“方正字體”的軟件使用權后予以安裝并使用的設計業者、工商企業者為合法使用,不構成任何形式的著作權侵權行為,但是還是提示設計業者、工商企業者在司法界未有定論之前不要將方正電子等企業的字體用于商業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