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兩年前鬧得的滿城風雨“嘀嘀”商標侵權案,終于在近期完成了調解。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獲得了“嘀嘀”系列商標權的轉讓,原告妙影公司一方則撤回起訴。
下面,我們來看看“嘀嘀”商標侵權案事件的始末。
2014年5月,杭州妙影微電子有限公司、寧波市科技園區妙影電子有限公司(兩公司簡稱妙影公司)以“嘀嘀打車”商標構成侵權行為為由起訴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
妙影公司聲稱在2012年5月就已獲得工商部門批準核發的商標“嘀嘀”,核定使用類別包括計算機程序(可下載軟件)。而小桔公司在此之后申請注冊的商標“嘀嘀打車”中的核心品牌“嘀嘀”二字,侵犯了其相關權益。
要求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停止侵權,在全國主流媒體上刊登聲明消除影響,并賠償損失8000萬元,承擔20萬元維權費用。
同年5月,小桔公司宣布將“嘀嘀打車”正式更名為”滴滴打車”。
這起商標侵權案經過近1年時間,2015年4月在杭州中院開庭。
在案件審理中,雙方當事人對是否構成侵權是各執一詞、針鋒相對。
商標法中關于是否侵權,其中有這么2條規定:(一)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二)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這起案件,從事實認定、侵權行為表現形式、商標使用方式以及在“互聯網+”時代利用手機移動應用程序背景下對商品和服務的劃分等方面,來判斷侵不侵權已不是一兩句話可以講清楚了。
當時雙方均表達了調解意愿,所以法院未當庭宣判。
而后又在這1年多的時間里,在法院的幫助下,雙方多次電話溝通、面對面磋商,最終達成了商標轉讓協議,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抱得“嘀嘀”歸。
想必大伙也跟小編一樣,很好奇小桔科技是花了多少錢得到妙影公司的“嘀嘀”商標吧?據傳聞,程維是以近300萬元的價格將“嘀嘀”商標拿下的。
對于滴滴打車的商標故事專家有話說:
1、市場未動,商標先行。品牌運營策略要做好,打好基礎,在品牌初構階段就要先行查詢是否存在在先權利,避免出現重名,導致侵權,甚至更名。
2、商標要保護好,這當中很重要的是,要選好自己產品需要保護的商標類別和項目,這樣才能正確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比如:點餐app只是提供點餐服務,并不給你提供食物本身,千萬不要以為注冊43類餐飲就夠了!
3、有了好牌子,要快快行動起來,及時向商標局申請商標保護。因為法律規定的商標申請審查期限為9個月,實務中可能需要更長的時間,也就是說商標提交申請后并不是馬上得到專用權保護,所以,為了不耽誤產品的面市,及時行動很重要。
在未來商標和域名也是分不開的,沒有商標只有域名的企業很糾結的,有了商標,沒有域名的企業,也同樣很糾結!所以,品牌的未來一定是“域名+商標”,這也就意味著“域名+商標”模式的投資價值不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