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海淀法院發布消息稱,北京一得閣墨業有限責任公司以一得閣有限公司,北京一得閣文化發展有限公司等十家企業名稱中含有“一得閣”字樣的公司和北京一得閣文化發展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孟某侵害其享有的“一得閣”系列注冊商標權及字號為由訴至法院,要求十一被告停止侵權、消除影響,分別賠償經濟損失20萬到100萬元不等。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一得閣墨業公司訴稱,其依法享有“一得閣”系列注冊商標專用權,核定使用類別為第16類,并被評定為“北京市著名商標”和“中華老字號”。一得閣墨業公司認為,十一被告未經其授權,擅自使用“一得閣”商標及字號作為企業名稱并使用“一得閣”商標生產、銷售產品,侵害了其享有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及字號,并構成不正當競爭。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